地毯店的故事与前几节似乎有些不搭题(下下次再续),前几节说的是与说话方式不同,角色形象是不宜改变的。那么,角色形象改变了会怎么样呢?那可就成了“让人难以接受的大问题”了。
平时娴静文雅的女孩子因一丁点儿小事就跟店员大吵大闹,淑女气质尽失不说,火气冲天,连措词和表情都变得难听可怕。她的朋友们(?)如果看到这些的话,一定会难以置信地说“她的形象完全变了(她怎么像变了一个人似的)”,这可以说是形象改变的一个代表例子。
林芙美子的《放浪记》中有一段写道,主人公(我)同居的男友回故乡以后就音信皆无,前往询问才知道是男友因其父母反对,而决定悔婚。主人公当然受到很大的打击,从而对这个男人大失失望,但她并没有从道义上谴责他,而是反复提到同居时和现在回家后这个男人表现的改变,进一步说是其“角色形象的改变”。
同居时那么“有男子汉气魄”的男人、会对自己说“相信我,跟着我”的男人,现在竟然变成了一个“懦弱的男人”,对主人公的突然来访感到惊恐“不敢正视的怯懦眼神”、“耷拉着脑袋”听父亲讲话“一句也不敢回嘴”。
主人公放下点心离开后,男人追上来不放,只因他母亲叫他把那盒点心还给她,一副“看不入眼的畏畏缩缩地样子”。在主人公将那盒点心扔入大海后,他还“像狗一样一直不吭声、跟在后面”。
也就是书中说并没有强调这个男人是个违背诺言的可恨之徒,而是一直述说其回乡后是怎样的懦弱、让人难以接受。对男人来说,也许这种描写更加辛辣。为什么说让人难以接受呢?因为他没有将自己的角色形象贯彻始终,中途改变了(“有男子汉气魄”的男人→“懦弱的男人”)。“我只是根据听话人的不同而改变了说话方式”这样的辩解在这里是行不通的。角色形象与说话方式不同,无论对方是谁都“不应该改变”,角色形象如果不能始终如一的话,往往是一件令人耻笑的事情。指责他人的角色印象的不一致,不但可以贬斥对方,而且甚至比从道义上谴责来得更有效果。
像这样,在日语社会里,指出其“角色形象的改变”可以成为攻击对方最为有效的手段。正因为如此,当某人角色形象前后不一致时,若他(她)是值得同情的人,就不会去触及其弱点、指出这种改变。
在福永武彦的《草之花》里有一个叫汐见的肺病患者,在疗养所里总是一种超然洒脱的样子。但实际上,他在另一座B疗养所里却有过自杀未遂的经历,而且还是一个基督教徒。虽然B疗养所的患者觉得将“这种事说出去有点儿不好”,但结果还是作为“有趣的话题”告诉了主人公。这令和汐见有交往的主人公感到非常吃惊“说的一点儿也不像是汐见,简直像是在听另一人的事情”,并觉得不宜向汐见提起这件事情。
像《草之花》里,明知把某人的事情说出去不对但觉得有意思而把它告诉他人,或者正因与某人关系亲近才闭口不提,都是由于其角色形象前后改变所致。